由聖經釋例淺談解經原則

李衛寧

在讀經解經時,我們常會涉及字詞的理解與應用。是否對六十六卷聖經有整全的認識、是否對上下文意有正確的把握、是否對聖經原文有深入的鑽研,這些都關係到我們對字詞的理解。不同的解釋,會導致不同的解經結果。若錯解了字詞,輕則顧此失彼,解釋得通這句、卻解釋不通那句;嚴重時甚至可能混亂了真道。故此,解經時養成嚴謹的求證態度頗為重要。以下就以聖經中的幾個詞為例來探討。

一)Agapao 和 Phileo

使徒約翰記載,主耶穌復活後曾在提比哩亞海邊顯現,並與彼得有一段至情的對話--耶穌三次問彼得「你愛我嗎」(約廿一15-19)。很多人(特別是有些華人教會牧者)注意到新約希臘原文在此處用了不同的「愛」字,便這樣解釋:耶穌前兩次用的「愛」是聖愛agapao;因知道彼得做不到,第三次就改用另一字phileo,指的是人間的愛。有人更進一步解釋說:Agapao是神愛、聖愛,只能從上帝來,人不可能有這種愛的能力。如此,agapao就成為表示從神而來的愛的聖經專用動詞,這樣的教導也廣泛流傳在華人教會。

如果agapao和phileo確實有此天淵之別,那麼聖經其他許多處經文恐怕就很難理解了。譬如「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,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」(提後四10),其中「貪愛」一詞,原文正是agapao。又如「父愛子,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,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,叫你們希奇」(約五20);或「父自己愛你們,因為你們已經愛我,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」(約十六27),兩處經文中,無論是天父對聖子的愛,或是天父對基督徒的愛,用的都是phileo。天父的愛是phileo(人間情愛),底馬對世界的貪愛倒成了agapao(聖愛),這怎麼解釋呢?

可見,把聖經中的agapao一律解釋為從神而來的聖愛是不準確的;而phileo在聖經中同樣不僅用在人之間,也用在父神對耶穌和對我們的愛上。很明顯,其實在整本約翰福音中,agapao和phileo是完全混用的,根本沒有聖愛和人愛之別。

這個錯誤的發生,是我們忘記了重要的解經原則:某個字若有固定詞意,這個詞意就得在所有的經文中都解釋得通。因為同樣的字放在不同的上下文,意思可能有別;而不同的字出現在不同的上下文,卻可能表達同樣的意思--約翰福音中的agapao和phileo正是如此。

從這個例子可知:我們不但要學習希臘文,而且要鑽研、精通希臘文,才不致在似懂非懂的情況下以訛傳訛。

二)Sarx

Sarx這字在新約中出現了130次,中文和合本聖經常將sarx譯成肉體或血氣。從上下文來看,這個字有三種用法。

第一種是用在選民身上,無負面指涉,如「耶穌對他說:『西門巴約拿,你是有福的!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,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。』」(太十六17);「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」(太十九6);「若不減少那日子,凡有血氣的,總沒有一個得救的;只是為選民,那日子必減少了」(太廿四22)等。

第二種用法是指耶穌的身體。如「耶穌說:『你們為什麼愁煩?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?你們看我的手,我的腳,就知道實在是我了。摸我看看,魂無骨無肉,你們看,我是有的。』」(路廿四38-39);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」(約一14);「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;人若吃這糧,就必永遠活著。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」(約六51)。

第三種用法偏向負面指涉。如「總要儆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。你們心靈固然願意,肉體卻軟弱了」(太廿六41);「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;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體貼肉體的就是死,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。原來體貼肉體的,就是與神為仇,因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」(羅八3-8)。

第三種用法中確實有很明顯的負面指涉,但我們不能說sarx代表的都是負面意思,因為耶穌道成肉身也是用這個字;而且上面提到的第一種用法,翻譯成「血氣」、「一體」和「血肉」,同樣沒有負面的意思。

有人僅僅根據某段經文的意思,就為sarx這個字下了定論,然後以此為據,來解釋這個字在其他經文中的含義;並武斷地給出神學上的結論,說「肉體」都是邪惡的,還自以為有非常強的聖經根據,這實在是解經的偏差。「懂一些希臘文」和「成為聖經希臘文的權威/專家」畢竟是不一樣的;教義和神學上的結論,最好留給不僅懂語言、而且深諳神學和教會歷史的專業人士來下。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錯誤,以及教會之間不必要的紛爭。

三)Epithumia

Epithumia這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38次,常被翻譯成情欲、欲望和私欲。如「後來有世上的思慮、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欲,進來把道擠住了,就不能結實」(可四19);「所以,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,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」(羅一24);這個字甚至有譯成貪心的,如「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」(羅七8)。

如果我們據此以為這個字都是負面的意思,那未免以偏概全。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。』」(路廿二15);「我正在兩難之間,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」(腓一23);「弟兄們,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,是面目離別,心裡卻不離別;我們極力的想法子,很願意見你們的面」(帖前二17)。這些經文中的「很願意」和「情願」,在新約希臘原文中,都是同一個字 epithumia,它們不但沒有一絲負面的指涉,而且是非常正面的願望。如果我們一味地把這字當作負面解,在這些經文中就無法自圓其說了。所以根據上下文來解釋是非常重要的解經原則,千萬不可簡單歸納某原文詞為褒義或貶義。

四)Peirazo(動詞)和Peirasmos(名詞)

在解釋這兩個字之前,讓我們先讀幾段經文。「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,必得生命的冠冕,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。人被試探,不可說:『我是被神試探』;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,祂也不試探人。但各人被試探,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」(雅一12-14);「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;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」(約六6);「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,也要自己試驗。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,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?」(林後十三5);「亞伯拉罕因著信,被試驗的時候,就把以撒獻上;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,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」(來十一17);「我知道你的行為、勞碌、忍耐,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。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,看出他們是假的來」(啟二2)。

我們說試探是出於魔鬼,而試煉是出於上帝。一點都不錯。所以我們讀中文聖經時,只要看那個詞是「試探」或「試煉」,就知道是出於上帝還是魔鬼。然而,在聖經希臘原文中,「試探」與「試煉」是同一個字:Peirazo(動詞)出現了41次,peirasmos(名詞)出現了21次。和合本根據上下文義,將同樣的字翻譯成不同的詞,出於上帝的翻譯成「試煉」,出於魔鬼的翻譯成「試探」,這是為了讓我們有準確的理解。從這裡,我們再次看到參考上下文是多麼重要。

小結

我們都知道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,但那是兩千年前的古希臘文,它的語法與現代希臘文的語法不同,很多字的意思也不一樣。不僅如此,耶穌誕生前150-200年的希臘文,和耶穌在地上時用的希臘文也有差別;早期教父們在主後200-300年時期的希臘文,與耶穌在地上時用的希臘文又不一樣。其實這並不難理解,我們今天的語言與兩百年前也有差別。以中文為例,看得懂現代文的,不見得對古文有同樣的理解力;漢魏六朝的古文,和明清時期的古文大異其趣;而一樣是現代文,中國大陸的中文,又與香港、台灣的中文有不少微妙的差異。

明白了這些,就容易理解要作聖經希臘文的專家,遠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。這就是為什麼有位在神學院教希臘文的老師說:他其實不懂希臘文。這不是簡單的謙卑,而是他越深入瞭解,就越發現需要學習的知識還很多。所以,要成為聖經希臘原文的專家,不只要懂語言,而且要懂語法,更要摸清在不同時期字詞和語法的用法與變化。這需要對早期不同時期的文獻有大量的閱讀,同時對當時的歷史有所瞭解和研究。

因此,我們要特別珍惜神興起的專家,同時也要認識到: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,不是懂一些希臘文就可以成為專家的;「懂得希臘文」和「能準確地翻譯/解釋聖經」完全是兩回事。由於做字詞研究要比做語法和文法研究,特別是不同時期語言的研究容易得多,有些人便借助對原文中字和詞的解釋,來加強自己對詮釋經文的理解,這本是好事。但由於對歷史、語法和文法的瞭解不夠,也容易造成某些不必要的錯誤;如果因此又隨意得出神學上的結論,那更不妥當。這樣的工作應該留給大家公認的專家,如聖經語言學家、神學家和護教學家才是。

所有的神學家一定先是原文的專家,因為掌握原文能幫助我們建立正確的神學觀點。這不是說我們可以憑個人喜好先確立神學觀點,然後以此帶動我們的解經;而是說我們應該以解經和釋經的結論,來得出、支持、呼應我們的神學立場。若我們能謙卑在神面前,尊重神興起的專家,對我們自己和教會都是祝福和保護。

這麼說,絕不是反對基督徒學習原文。如果我們掌握原文(包括舊約的希伯來文和亞蘭文,以及新約的希臘文),必然可以更好地理解聖經和捍衛真理,也可以幫助我們對所謂專家的說法慎思明辨。能讀原文聖經當然是最好的,因為翻譯本身已經就是一種解釋;明白原文,才可以使我們好好來解經。而正確的解經,才能帶來良好的釋經,否則我們傳講的都是人的道理和知識。神學院普遍設有舊約希伯來文與新約希臘文的課程,這是因為對原文的掌握乃是解經與講道的基礎;因此特別是成為神話語出口的傳道人,若能努力學習原文,也是對神的真道一種忠心的表現。

不理會原文就解經、講道,很容易望文生義、錯解錯用;懂得原文,卻不用在解經、講道上,這實在是可惜;懂一些原文並用在解經、講道上,卻以專家自居,這是相當危險的;若因此得出教義結論,那危害就更大了。願我們每一個服事神的人,都謙卑在神面前,恐懼戰兢地求神保守我們,不讓我們在事奉時因為強調自己的主張,以致或有意或無心地竊取了祂的榮耀。願神的話語得到正確的理解和傳講,因神的話語是應當稱頌的。

作者來自江蘇常州。1994年在美國西雅圖證道堂與妻子包蔚一同受洗歸主。2009年2月來信友堂,並於當年感恩節與妻子一起轉為信友堂會友。現任溫哥華東區信友之家第四家副組長,並負責教會新朋友接待事工之總聯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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