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馬利亞婦人,蒙恩得救在井邊

李先雲

中國人有句話說「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來時各自飛」。我是個再婚的女人,和現在的丈夫共同經歷了人生的大起大落。我之所以沒有「大難來時各自飛」,要感謝神的恩典臨到了我,救了我,改變了我的生命,也就救了這個家;否則我真有可能像聖經約翰福音第四章裡提到的撒馬利亞婦人那樣,離婚、再婚、再離婚,梅開五度,到頭來卻還是沒有丈夫。

在井邊與耶穌相遇,是撒馬利亞婦人生命的轉捩點。在遇到耶穌前,她的生活是怎麼樣的呢?

孤獨

井邊是典型的社交場所,主婦們會結伴來到井邊打水,拉拉家常,說說笑笑。可是撒馬利亞婦人無人相伴,獨自來到井邊打水。那是無助、孤獨的畫面。

當年我離婚後,獨自一人帶著孩子苦熬的情景也是這樣。水管子爆裂、自行車壞了、煤氣洩漏、下水道堵塞、孩子生病住院等等都要自己去處理。相信失婚的女人都能體會到這種既無人相助、又有口難言的艱辛與苦衷。身邊沒有丈夫,我又不敢多開口找人幫助,恐怕人情欠得太多無法償還,甚至擔心無助的境況會被有心人利用。我那時有女兒、父母親、兄弟姐妹、好朋友,還有同事和鄰居,可就是有種說不出的孤獨。特別是逢年過節,雖然被邀請到好友家去作客,仍然抵擋不住那種孤獨感的侵襲。作為單親媽媽,我這一路走來,真是「獨居不好」。

本應與我生命成為一體的另一半,在雙方簽下離婚證書的那一刻就血淋淋地拆開、失去了,我的狀態自此變得「不健全」,生活得很「不自然」;因為我常常要應付很多「健全」的人出於「自然」的詢問。比如說,和陌生人、甚至幾年沒見面的朋友相見,彼此問候時,他們自然地要問到我的丈夫、孩子,而我卻很不情願講述自己的婚變。於是,我愈來愈懶得與人交流,很厭惡人們對我的好奇;久而久之,不是親朋好友離開了我,是我離開了他們。對於失婚的女人來說,光是孤獨與孤立,就已經是很嚴厲的審判了。

不義的行為遭遇不義的待遇

中午時分烈日當空,井邊肯定是空蕩蕩的。撒馬利亞婦人選擇在這個時刻去到井邊打水,想必是特意躲開人群,免得聽到有意無意的冷嘲熱諷。「寡婦門前是非多」,更不用說是離了婚的女人了。

離婚後,我一下子成為工作單位、社會、鄰里眼中的異己份子。我的家只要有男性客人來訪,鄰居就會用異樣的眼光看我,甚至會拉開窗簾的一角偷偷摸摸地看我送客,使我非常氣憤,有種被侮辱的感覺。更有甚者,有人後來直接地、「善意地」對我說,他們跟蹤了我好多年,只為了想看看誰是我的男朋友。對於這些無聊的行徑,我後來都司空見慣了,只能選擇不去在乎他人的閒言碎語了。

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離婚,離婚本身就是不義的行為,不義的行為惹來的就是有聲無聲的不義的譴責;因為旁人不在乎是什麼理由造成我的離婚,他們所看到的就是我離婚的結果,而這個事實則成為他人茶餘飯後的話題。離婚本身已經是很大的傷痛,離婚者還要承受社會的壓力,那真是痛上加痛的雙層痛苦,而且這種傷痛和屈辱的淚水,只能獨自往肚裡吞。

愛人為己的惡性循環

經過婚變的人,感情世界特別豐富也更為複雜。如果沒有在神的話語中對婚姻的意義有根本的反省和認識,即使再婚,也還是有可能再次婚變的。

聖經上說,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 二24)。我在與前夫結婚時,完全不懂得婚姻是夫妻互為生命的一種生活,更不懂得婚姻與神有什麼關係。我之所以嫁給前夫不是因為愛他、想要與他成為一體,而是因為當時滿腦子只想反叛父母、離家出走。後來,當和父母親的關係較為緩和時,我才有暇心去看看身邊這位已經成為我丈夫的男子,也才發現我和他之間竟是那麼的陌生。我那時憑著年輕氣盛,任性地隨著自己的心境、情緒和私欲去處理婚姻中的問題。我從來就不在乎他的世界是什麼樣的,從來沒想過走進他的內心、體會一下他的感受,更從來沒有尊敬過他。相反地,卻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傷害他。藉著此文,我特別向前夫道歉。

還記得在離婚大戰中,我只一味地想「地球離了誰照樣轉」,把當初二人結成連理時的真實心境暴露無遺:不是「愛人如己」,而是「愛人為己」。

愛人如己的,那是兩個生命的連結;愛人為己的,那是兩種需求或目的的交易。配偶只是被當成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,這種愛人為己的婚姻結局是很悲慘、很可憐的。因為若需求得不到滿足,夫妻的感情必然產生裂痕;即使目的達到了,婚姻的意義也被降格了。被降了格的婚姻根本毫無相互尊敬可言,又談什麼天長地久的夫妻之情呢?

離婚禍及下一代

當我失婚後,和健全家庭的人們在一起,我感到他們的生活和我的心境格格不入。我沒有心情與他人一同說笑,我根本笑不起來。於是,我逐漸退出了健全家庭的社交圈子,開始與失婚的群體往來。我自以為找到了同病相憐的伙伴,心想他們懂我、瞭解我,可以相互訴說心中的煩惱。殊不知,我們聚在一起時,數落的盡是前任配偶的不是,發洩的不是恨就是怨,有誰在一起檢討自己的過錯呢?整日聽到的都是一面倒的消極悲慘的故事,這不但使我自憐自義的病情加重,而且也傳染給了下一代──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就是我的至親骨肉:女兒。

孩子無權選擇自己的父母親,卻無辜地成為父母離婚後敗壞情緒的承受者,這對孩子是極為不公平的。可是,處在如火如荼的離婚爭戰中的我,不會去考慮什麼公平不公平。那時明明錯在我,可又拉不下臉面低頭,及至後來弄得沒有臉面和前夫和好,在顧不得那麼多的情況下,管它三七二十一地就離了婚。對於女兒,我一直非常地愧疚。為了減少愧疚感,我只好在其他方面彌補對孩子的虧欠。即使自己省吃儉用,也要滿足孩子的要求,送孩子進校風較好的學校,甚至花很大的力氣和金錢讓孩子學鋼琴與繪畫。這本沒有什麼不對,只是虧欠與內疚夾雜,在孩子的教養上就失去了平衡和準則。我自己婚姻失敗了,在教育孩子時總是理不直氣不壯,說話不硬氣。我再怎麼愛孩子,就算把心掏出來,孩子感覺到的也只是受傷的愛。

父母本是孩子學習做人的第一樣板,是引導孩子走向社會和世界的第一任老師。可是,孩子面對離婚的父母,有樣板不喜歡,有老師不佩服。孩子不滿意、甚至痛恨自己現有的家庭,自然就會產生反叛情緒;與此同時,也會在心中勾勒他們自己未來的理想家庭,那就是「不要像自己父母一樣」的那種生活。可到底是怎麼樣的不一樣呢?他們不得而知。破碎家庭出來的孩子對擇偶、家庭的期望值比起健全家庭出來的孩子來說要高很多,問題是期望越高,卻沒有可以效法的模範,離婚的可能性也就越高。我自己就是這樣的例子。

我與母親的關係,自始至終只能以「傷痕累累」來形容。我還在娘胎裡,父母就離異了。我一生下來就和母親分開,跟著奶娘生活。也許是這個原因,我老覺得自己像個棄兒一樣,在被愛遺忘的角落裡孤獨地成長。等我回到母親身邊時,已經和她產生了難以彌合的距離感,從來就張不開口叫母親一聲「媽媽」。多少次多少回,我在腦海裡編織著口裡不停地叫媽的情景,可是一看到母親,我就是叫不出來,所以更惹得母親惱火、生氣。平生第一次喊出「媽媽」時,竟是在我離家出走奔向婚姻之日。臨別之際,我跪在地上,給母親磕了三個頭、喊了聲「媽媽」後,起身扭頭就走了,從此踏上了不歸之路。

我的後父心地善良,我也相信他和母親之間的感情很好;只是他們常常為了各自從上一段婚姻帶來的孩子間的問題吵個不停,而母親動不動就將所有的氣全撒在了我的頭上。我與母親之間本來就有距離,加上她對我的不公待遇,讓我從小就萌發了擺脫這個家、逃離這個家的念頭。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,反叛的精神越強。我的另外一個想法就是,將來我一定要親自帶孩子,絕不讓孩子受苦。結果呢?我反叛父母,走上了賭博婚姻的不幸之路,倒是逃離了父母的家,倒是親自養育了孩子,可又怎麼樣呢?為了反叛而結的婚果然失敗了,親自養育的女兒也跟著受苦。我和母親之間的傷痕,現在又在我和女兒之間重現。女兒心靈深處總有難以磨滅的灰暗思想,也十分敏感,甚至會在談吐間透露出又像心聲又像控訴的訊息:你們大人離婚了,我們孩子怎麼辦?

夫妻無情反目,孩子的世界也跟著被撕裂為兩半;但孩子不論跟著父親還是跟著母親,他們的心中始終努力想將「一分為二」的父母「合而為一」。為此,他們付出了一生的代價,包括他們自己的家庭和事業。因此,他們活得比正常家庭的孩子要累心得多,他們的配偶也會相當的辛苦。

我以自身的經歷切切地懇求天下為人父母的,不要讓孩子在愛你們的同時還要恨你們。對孩子來說,這種感情既痛苦又殘忍。願天下的父母在留遺囑給孩子時,都能寫下這麼一句話:我將我的愛毫無愧疚地留給了你。

「井邊」的神遇

母親突然中風,一下子就走了,我都沒有來得及跟她道個別。母親去世後,姑姑特地來上海看我,跟我講了很多母親的事情。我此時才知道我真的不瞭解自己的母親,更不理解母親的難處。姑姑說:「你母親雖然嘴上不說什麼,但是她一直記掛著你一個人帶著孩子在上海受苦。她本來計畫過了年來陪你,誰想年剛過,你母親就突然死去了。」聽到這話,我忍不住大聲哭了起來,比奔喪時的心情還難受。我回想起,當我有幾次偶然抬起頭或轉過頭來時,母親正專注地看著我;發覺我在看她,又趕緊把眼光移到了別處。母親有她的苦衷,我這個作女兒的卻不知道;母親有她自己的擔子要背,我卻幫不上什麼忙;母親以她特有的方式表達對我的愛,我卻沒有理會。我對自己的生身母親真的好殘忍,沒有在她活著的時候好好地叫聲:媽媽。

對母親的不孝,對前夫的歉意,對女兒的愧疚,如同三座大山一樣,重重地壓在我的心頭;每天一醒來就要面對這些心靈的創傷和精神的困擾,這又使我活得極其害怕。有很長一段時間,我對後半生該怎麼走已經不在乎了,心像死水潭一般,既骯髒又了無生趣,整日昏沉沉地醒不過來;又像陷在沼澤泥地裡,動彈不得,愈動陷得愈深,眼看就要滅頂了。

上帝知道我在受苦、呼救。即使那時我還不認識祂,祂就已經以恩慈待我。在我心境極其低落時,神讓我在無意間與奶娘重逢,了卻了多年的思念之情。

由於奶娘與父母之間有些恩怨糾葛,我自從回到母親身邊後就再也沒見到奶娘了。我常記掛奶娘,因為吃誰的奶水長大就跟誰親;但她究竟在哪兒?沒有人告訴我,我也無處得知。母親逝世三周年時,我帶著女兒第一次回到母親的家鄉,在墓前祭拜。這時走來一位村婦與我攀談,知道我是墓下之人的女兒後,她若有所思地盯著我看,問我:「你知不知道你有個奶娘?」我說:「知道。」「那麼,你知不知道她已經快不行了?」村婦的話一下子將我渾身的血液都攪動了起來,我急促地說:「快告訴我,我的奶娘在哪裡?」

於是村婦帶著我們,提著馬燈,連夜趕到奶娘所住的鄰村。看到躺在床上那瘦弱的老人時,不用介紹,我便知道那就是我幾十年不見的奶娘。淚水情不自禁地湧了出來。

奶娘聽到我的呼喚,居然睜開眼睛從床上坐了起來,與我相擁而泣,互訴多年來的思念之情。就這樣,我和奶娘奇蹟般地見了面。若不是神的安排,焉能有如此的巧合?

但奇妙的上帝知道,即使與奶娘重逢,也只能讓我稍解人間親情的饑渴,我真正的滿足只有從祂而來。於是祂派祂的獨生子耶穌來「井邊」與我相會,如同撒馬利亞婦人在井邊遇見了耶穌一樣。我知道,那不是偶遇,那是神救恩計畫的一部份。耶穌說「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,乃是召罪人悔改」(路五31-32)。感謝神,我經歷了種種過犯與傷害後,深切認識到自己需要醫生;這時祂召我悔改,又將我納入療傷人員的名單中,以大愛一一撫平我心靈深處的傷口,使我康復。我不再恐懼,不再嫉妒,不再自卑,知道悔改,學會原諒人,也學會了感恩。信主後,我開始由衷地紀念、感謝父母對我的養育之恩;沒有他們,哪來今日蒙恩得救再生的我?他們雖已過世多年,我在心靈中卻和他們修好了關係。

三月十七日是我受洗的日子。信主歸家四年多了,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愈來愈覺得自己本不配領受神的恩典。過去在神的眼底下行了很多惡,即使現在也還時常虧欠神。神卻很忍耐我,像窯匠那樣將我這壞掉的器皿打碎,和水配料重新來過。神看怎麼好,就怎麼作,那愛真是「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」。

井邊神遇是撒馬利亞婦人生命的轉折點。撒馬利亞女人誠實地告訴耶穌她的婚姻狀況,接受了耶穌賜與的永生之泉後,她的生活立刻起了變化。她不但是耶穌神蹟的見證人,帶領很多撒馬利亞人來到耶穌的面前聽福音;而且她還與神同工,主動要求耶穌留下來與他們同住,為福音的傳播提供方便。她以前是個什麼朋友都沒有的人,現在因信耶穌,在主內擁有了因基督寶血結成基督血緣的兄弟姐妹。遇見耶穌前後的撒馬利亞婦人簡直判若兩人,這也是我認罪悔改、信主歸家後精神面貌一新的真實寫照。

結束語

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:「我未將你造在腹中,我已曉得你;你未出母胎,我已分別你為聖,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。」(耶 一5)祂也彷彿在對我說:我未將你造在腹中,我已曉得你;你未出母胎,我已分別你為聖,我要派你作愛的使者。

神將大愛無償地賜給了我。我願回應祂的呼召,作祂大愛的使者、見證人,廣傳天下,榮耀神的天國。阿們!

作者原籍北京,1997年從上海移民加拿大。2002年三月受洗並得Sarah之名。2006年四月轉會到信友堂。現任信友之家溫東一家副組長,並參與教會的文字整理事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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